| 美索不達米亞謀殺案 | | | 前言 | |
前言 本書記載的是大約四年前發生的事。本人 以為目前的情況已經發展到必須將實情公諸於 世的階段,曾經有一些最狂妄、最可笑的謠傳 ,都說重要的證據已經讓人扣留了。另外還有 諸如此類很無聊的話。那些曲解的報道尤其在 美國報紙上出現得更多。 實際情況的記述最好不是出自考察團團員 的手筆。其理由是顯而易見的:大家有充足的 理由可以假定他的記述是有偏見的。 因此,我便建議愛咪·列瑟蘭小姐擔任這 項任務。她顯然是擔任這工作的適當人選。對 於這工作,她有最好的資格。他和匹茨市大學 伊拉克考察團以前沒有關係,所以不會有偏見 。並且,她是一個觀察力敏銳、極有頭腦的目 擊者。 說服列瑟蘭小姐擔任這工作並不是很容易 的——其實,說服她可以說是我行醫以來遭遇 到的最困難的事——甚至於在她脫稿之後,她 很奇怪地顯示出不願意讓我看她的原稿。我發 現這一部分是由於她說過的一些關於批評我女 兒雪拉的話。我不久就消除了她這種顧慮。我 叫她放心。我說,目前既然子女可以任意發表 文章批評父母,當子女也挨罵的時候,做父母 的也會很高興的。她另外一個反對的理由是她 | 對她自己的文章抱極謙虛的態度。她希望我會 “校正她的文法錯誤等等”。相反的,我連一 個字也不願意改。我以為列瑟蘭小姐的文筆有 力、有個性,而且完全恰當。假若她在一段文 字中稱赫邱裡·白羅為“白羅”,卻在下一段 文字中稱他“白羅先生”,這樣的變動既有趣 ,又有啟發性。有時候,她可以說是“記得應 有的禮貌”(醫院裡的護士是墨守禮節的), 可是,一轉眼間,她對於自己所講的話,感到 津津有味,純粹是一個普通的人那樣,已經忘 掉自己是個護士了。 我做的唯一一件事,就是擅自撰寫開頭的 一節。這是得力於列瑟蘭小姐的一個朋友提供 的一封信。希望把它當作類似眷首語看待—— 也就是想粗略地勾畫出敘述者的面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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