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譬如朝露 | | | 譬如朝露 | |
譬如朝露 離婚之後,家也不大去了。 總要避著嫌疑,父母老覺我一離婚就連累 了他們──沒面子,中國人最講究面子,因此 樣樣都要比:我女兒的婚姻比你家女兒成功, 我女婿賺得多,我的家面積夠大……炫耀之下 ,爭足了面子,皆大歡喜。 而因我的緣故,他們失了面子,因此對我 忽然冷淡起來,而且即懷疑我在外生活不端, 時常以一種暖昧的口氣問道:“一個人還寂寞 時...” 我也不曉得如何回答。因此漸漸的就疏遠 了。 父母也不過是如此。 結婚的原因不外一種!情投意合,離婚的 原因許有一千種。 而我與忠華的婚姻,從來沒有發出過燦爛 的光輝,我倆在一起走了半年,大家都覺得對 方還可以,太多人問:“幾時結婚?”為了交 待社會的壓力,也為了實在到了結婚的年齡, 於是兩人就結婚了。 一切不重要,感情是可以培養的。 婚後生活異常沉悶,他不是一個懂得照顧 自己的男人,而我在下班後往往有太多的勞累 與委曲,連開口都懶,兩人沒有共同的興趣, | 漸漸生疏。 然而我數不出忠華的缺點。他甚至不是一 個值得恨的男人。 可惱的許是他的父母,婚前原本打算津貼 我們一所房子,婚後一年尚若無其事,忠華住 在我的公寓久了,親友們大樂,多了個說閒話 的題材----朝露要貼了公寓才嫁到丈夫之 類。然而事實確如此,我只好一笑置之。 也不是每個人結婚都有父母送一間房子, 可以擱著十多層……而忠華並沒有為我爭取, 很多事情加在一起,千絲萬縷,我不願意做一 個每天抱怨的小婦人,也不需要一個丈夫來做 擋箭牌,因此很平靜的提出離婚。 他並沒有生氣,大概也覺得有這個需要, 仍然問:“為什麼?” “因為,因為下班回了家我不想再開口說 話。” 他想了一想:“是沒有什麼好說的。” 兩人靜默了一會兒,他又問:“不離婚不 可以嗎?” “離了婚比較有誠意,何必拖泥帶水。” “說得也是,無可挽回了嗎?”他仍然很 平靜。 “可是可以的,但是兩人需要犧牲許多, 沒有這種必要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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