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回南天 | | | 愛情之死亡 | |
愛情之死亡 我與史理光在一起的過程,是頗為轟烈的 。 他結婚十五年,有子有女,在認識短短的 六個月期間,便決定與妻子離婚,走到我家來 。 當時“輿論”頗為震驚,而我則被勝利衝 昏─頭腦,只覺得自己是全世界魅力最驚人的 女人:看,一個男人為我拋妻離子,不顧一切 地追求我了。 一半也為了感動,便挺著胸膛,絲毫不理 會家人親友的勸點,毅然地與理光同居。 高潮過後,人們的嘴巴停止議論紛紛,目 光也不是那麼訝異,自己的一顆心平靜下來, 便發覺史理光並不是我想要的男人。 不錯,他外型很好,長得也瀟灑,在局裡 擔任工程師,職業高貴,但是……下了班他就 在家裡坐著,並且不願意出外交際應酬,喜歡 喝一點酒,專挑我那瓶不知年拔蘭地,不到三 個月就把存貨喝得一乾二淨,我不是心疼錢, 而是現在買也買不到這種酒,原來是存著在過 節時應酬朋友的……這許多細節在一年內便惹 得我眉頭頻皺。 結婚久了,他不大注意儀容,開始與我在 一起時,他也提起過勁,買過一兩條新領帶, | 隨後便放棄,回到我的公寓便紐開電視看新聞 。 他自己十五年來采下的產業全付交下給妻 兒,赤身跑到我這裡來,揚言“我整個人都交 給你了”,我不久便發覺這是一個大包袱,只 好容忍下來。 理光對於我們的將來沒有計劃。 薪水他自己用一半,另一半交回家做贍養 費,再也沒有餘力做其他的事,現在我開車接 送他上下班,我是一個痛苦的勝利者。 但又怎麼埋怨呢?畢竟他的犧牲比我大呀 。 有時候還得買了蛋糕招呼他的兒女。每隔 兩個星期,他便把他們帶回來小坐,省得滿街 跑,亂花錢。 連我都譏笑自己太會做人了,我到底在扮 演一個什麼角色呢? 側聞連史太太都詫異的跟人說:“這樣沒 名沒份,而且還得貼著理光,真難為她。” 我只覺自己是只大羊牯,騎虎難下。 史氏夫婦自幼兒出生後,根本沒有太大的 交通,平時各乾各的。 史太太跟人合股開一間裝修公司,很多時 候坐在店裡,孩子交傭人帶,假期約了朋友搓 麻將,與丈夫格格不入,因此交理光提出離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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