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骷髏帖 | | | 第一回 奪魄骷髏 追魂俠義 | |
第一回 奪魄骷髏 追魂俠義 三月。 杏花煙雨江南。 拂曉。 東風滿院,煙雨迷蒙。 沈覺非衣袂頭巾舞風,披著一身雨粉 ,冷然獨立在院中的一株杏花樹下。 風也吹起了他頷下的三縷長須。他左 手捋須,右手始終按在腰旁那柄長劍上。 劍三尺三寸,黃金吞口,紫鯊皮鞘, 每隔半尺就嵌著一顆寶石。 七色寶石,閃亮奪目,毫無疑問是真 正的寶石,這柄劍也毫無疑問是一柄名劍。 整柄劍都被擦得光潔至極,可以肯定 用劍的,是一個愛劍的人。 沈覺非闖蕩江湖,仗的就是這柄劍。 一百二十四次生死血戰,十八載闖蕩 江湖,沈覺非仍然能夠活到現在,除了憑他的 武功,這柄劍也實在幫了他不少忙。 所以這柄劍他視之簡直就是自己的生 命,自己的靈魂。 他的一雙手也洗得很乾淨,指甲修剪 得尤其整齊,無論他怎樣拔劍,都絕對不會有 絲毫的影響。 任何的影響,有時都足以致命! | 這個時候,在大多數人來說,仍然是 睡覺的時候。 在沈覺非來說,卻是練劍的時候。 十年如一日,他從未間斷。 但早在十年前他便已金盆洗手,宣布 退出江湖,只可惜,他人在江湖之際,殺的人 實在太多,結下的仇怨實在不少。所以他雖然 退出江湖,與人在江湖並無多少分別,一點也 不得安寧。 幸好他武功還不錯,最低限度在來找 他的人之上,所以到現在,他仍然活得很好。 有本領、有膽量找他算帳的人,七年 前都已倒在他的劍下。 他本來就不是一個好人,在他的劍下 從無活口! 可是他仍然不大放心,他不大相信任 何人,對自己也一樣。儘管他的記憶力一向是 那麼好,他還是擔心有所遺忘,有所疏忽。 任何人難保都有所遺忘,有所疏忽。 任何的疏忽,亦足以致命。 所以雖已安寧了三年,到現在,他依 然故我,拂曉就起來練他的劍。 追魂十二劍! 風吹煙飄。 一雙燕子柔風煙雨中掠過短牆,飛進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