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鷲與鷹 | | | 第 一 章 | |
第 一 章 鷲是鷹的一種,巨大而健猛,兩翼展開有 一丈多長,能攫掠地上的虎豹牛羊,肆無忌憚 ,橫行於草原之上,是草原上的霸王。 石鷲卻是個人,姓石,名鷲。 他小的時候乳名叫小鷲,父親是流放 戍邊的罪犯,母親是個哥薩克--一支在草原 上驃悍的遊牧民族。 石鷲很早就死了爹,跟母親一起在哥 薩克中長大,十二歲時,他又死了娘,然後被 哥薩克趕了出來。 因為,他不但是雜種,而且還生具叛 逆性,既不守規矩又常常打架鬨事,甚至還調 戲女孩子。 假如他不是年紀太小,很可能會依照 族規被砍下了腦袋。 此後,他就在草原上流浪著,也不知 道他是怎麼長大的,更不知道他的本事是從那 兒學來的。 他不能再叫小鷲了,因為他長的又高 又大、壯得像座山,有十條牛加起來那麼壯, 靈活得如同豹子,但也狡猾得如同狐狸。 他一半是漢人,一半是哥薩克人,漢 人把他當做哥薩克人,哥薩克人則又把他當漢 人。 | 他自己則什麼都不以為,也不想當那 一種人,因為,他那一種都不喜歡,他只是一 個孤獨的流浪者。 他的父親也不姓石,在哥薩克的口中 ,把他父親叫做石頭。 因為他逃亡出來時,腳上還帶著鐵鏈 ,鏈子的後面還栓了一塊大石頭,那是流站中 對惡性重大,具有危險的犯人的待遇。 所以石鷲就決定用石頭作為自己的姓 。 他有一身本事,能打、能殺、能騙、 能詐、能偷、能搶,所以他做生意。 他既不會計算,也不會估價,一件值 五百兩的皮裘,他能以五兩銀子的代價就賣掉 了,但是他也沒蝕本,因為他的貨品全是不費 分文搶來的。 他很慷慨,常把到手的銀子大把的送 人,但沒人說他是俠盜,因為他施舍的對象不 是窮人而是女人。 草原上的流妓、歌女等風塵中打滾討 生活的女人。 他掠奪的對象卻是富人--大隊的客 商,維吾爾的王公,天方來的波斯胡商。 甚至於大漠中成群的馬賊,他照樣敢 黑吃黑下手不誤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