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緊迫盯郎 | | | 序 | | 序 汀瀅 這年頭喜歡寫信勝過傳E-mail的人 ,大概少到跟恐龍一樣希罕了吧? 很好,我就是只大恐龍。 雖然“E來E去”很方便,但冷冰冰的電 子信件就是少了一份“珍貴感”,寄信的人不 用去書局挑選漂亮的信紙、可愛的信封,也不 用一筆一劃細心的書寫,只要坐在電腦前打字 ,換個收件人的名字,就可以傳給幾百幾千人 ,一點價值感也沒有。就算是電子情書,一想 到對方彈指間不曉得已傳給多少人,閱讀時的 興奮也會大打折扣吧? 再說,信件有人收藏,E-mail可少 有人收藏吧?而且存一堆電腦字也沒啥意義, 不像手寫信件還能留下對方親筆筆跡(罪證) 。 SO,這個故事便是一名歌迷籍著親筆信 和自己崇拜的偶像歌手結為匿名筆友,困為筆 跡被歌手認出而暴露身份,結果男歌手故意裝 作不知情而一再接近她,所激蕩出的爆笑、有 趣、溫馨、深情又有點莫名其妙的戀曲。 想追上你所崇拜的超級偶像嗎?試試女主 角所用的方法,也許有效喔!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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