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終極證人 | | | 法律迷宮與法律智慧 | |
法律迷宮與法律智慧 終極證人--法律迷宮與法律智慧——代 譯序 駱冬青 11歲的少年。聯邦調查局。黑手黨。 這三個“關鍵詞”放在一起就足以構成一 個具有巨大反差和懸念的故事,但是要使三者 之間形成合乎情理的關係與衝突並非易事。本 書作者格裡森姆不愧為此中高手。他在“聯邦 調查局”與“黑手黨”這兩個堪稱龐然大物的 “山頭”之間,巧妙地拉扯起一道淩空飛越的 細線,以一個偶然事件迫使11歲的少年馬克 走上這一凶險而又艱難的“生命線”,忽而搖 搖欲墜、險象環生、玄乎其懸;忽而履險如夷 、逢凶化吉、悠哉遊哉,令人乍驚還喜,心意 怦然,得到一種特殊的審美快感。 “走鋼絲”式的“文學雜技”也談得上“ 審美”嗎?對於《終極證人》這樣的流行小說 ,人們也許要發出藝術上的疑問。確實,流行 本身表明著對傳播的廣度的追求而不是交流的 深度的探索。但是,由於往昔的文藝作品在漫 長的曆史歲月中經過無數人的咀嚼而失去了滋 味,所謂“李杜詩篇百口傳,至今已覺不新鮮 ”的現象在中外文藝史上都不鮮見,所以,純 文學作品往往更著重於對新的內容與形式的探 | 求,被創新的鞭子驅趕著前行。而通俗、流行 的文藝作品卻非但不憚於,而且樂於利用已被 純文學拋棄的一些內容和形式,使作品能夠順 利地進入讀者固有的審美規範,避免了純文學 的創新所帶來的審美障礙而為讀者喜聞樂見。 換句話說,純文學既往的成就“下降”到大眾 文學之中,成為流行文學的重要資源。正因如 此,《終極證人》帶給我們的審美快感中,更 多的是我們久已熟悉的一些東西,不同的只是 變換了新的人物與事件。 對早慧的追求也許是人類永恒的夢想。中 外文化中都有對神童的憧憬與描繪,甚至在當 今盛行的“胎教”與“智力開發”中還可以看 到這種追求的強烈與執拗表現。文學作品中的 少年靈智英雄如哪吒、一休,神話中的“小英 雄與老上帝的矛盾”母題,等等,都表明了追 求早慧已成為人類的一種“集體無意識”。“ 終極證人”馬克的形象,正是在當代情境中重 現人類夢想的一種努力,只不過馬克所面對的 險境與難關,以及他自己的智力結構與心靈特 征,都具有了新的時代與地域的色彩,從而展 現了獨特的魅力。馬克並非那種循規蹈矩的“ 好孩子”,小小年紀就偷著學會了吸煙,正是 這一惡習使他和弟弟陷入了險境。馬克也不同 於那些無所不能的神童,他既會犯錯誤,也會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