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二三事 | | | 序 | |
序 意象 每次寫一本小說,最先出現在腦海裡的, 不是文字,而是意象。在寫這本小說的時候, 亦有一幕一幕的畫面在心裡掠過,猶如不定格 的鏡頭。帶有一種隱約的肯定之感。這些意象 決定心的探索走向。我卻是喜歡這種過程,在 黑暗中反反複複,但似一直有光照耀。 兩個在陌生旅途中邂逅的女子。各自生存 的陰影。信與不信。記憶所代表著的遺失和記 得。最終,她們又走回到旅途之中。在這裡, 旅途亦代表時間。 在這寫本書的時候,有過困頓。常常是寫 了幾萬字,推倒重來。再寫,再推倒。我當然 有過多次思省,覺得也許是放置其中的意念, 太過繁重。就像一個人,有話要說,又很慎重 ,反而覺得怎麼都很不妥當起來。 最後決定推翻在結構敘述上的企圖,先恢 複出一個純簡的文本。抑或說是一個純簡的幻 象。卻更為接近真實。 因為純簡,文字構築了一種自然的走向。 為此,文本本身在書寫過程中完成細微的變動 。與我的初稿框架,有所不同。 內心擺渡 至今喜歡的小說,仍舊是那種往內探索的 | 類型。類似於一個封閉的暗的容器,看起來寂 靜,卻有無限繁盛起伏隱藏其中。亦不需要人 人都來懂。因那原就是一種暗寓式的存在。有 它自己的端然。就像一個島嶼。斷絕了途徑。 自有天地。 因著這個原因,我很少在書店裡能夠買到 自己喜歡的小說。有一本加拿大小說除外。其 場景裡有個荒廢的修道院,接近我觀點核心裡 的島嶼。我因此對出生在斯裡蘭卡的作者有無 限好奇。當然我知道,這書裡有他,亦是沒有 他。 至今為止,我的兩本長篇,都是以“我” 起頭。這個人稱很微妙。它代表一種人格確定 。也就是說,它並非個體。它是一種幻象。那 個“我”是不代表任何人的。 對一本小說來說,有時候事也不是太重要 。事亦是一種工具。重要的是敘述本身是否代 表著一種出行的態度。對讀者和作者來說,書 ,有時候是用來接近自己內心的擺渡。為了離 開某處,又抵達某處。 任何事物均無定論。也無人可以做主。小 說更是不需要任何定論的載體。諸多感情或者 思省,原就是一個人內心裡的自生自滅。當一 個人在寫一本書的時候,心裡是如此。而當另 一個人拿起來閱讀的時候,他能感受到這種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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