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可以吃的女人 | | | 作者序 | |
作者序《可以吃的女人》是我在19 65年春夏天開始寫的,當時我在不列顛哥倫 比亞大學給一年級新生教英語已有八個月,我 便利用一些空白的試卷作稿紙把全書完成了。 至於這一書名,則要追溯到一年之前。記得有 天我注視著糖果櫥窗裡一排排的杏仁蛋白糊做 的小獵時想到了它。也許那是在伍爾沃俾那放 滿了米老鼠蛋糕的櫥窗前面,無論如何,當時 我心中一直在苦苦思索一個具有象征意義的吃 人的形象。那時我對裝飾有糖做的新郎新娘形 象的結婚蛋糕特別感興趣。作者在醞釀《可以 吃的女人》一書時才二十三歲;寫成時也才二 十四歲,因此本書中那些自我放縱希奇古怪的 內容也許無不與作者的年輕有關,不過我還是 傾向於認為這些情節主要來自她所處的社會環 境。 《可以吃的女人》並非我的第一部小說。 我的第一部小說是在多倫多供出租的一個用來 存放掃帚的小房間裡寫成的,當時加拿大僅有 的三家出版商都認為該書太灰暗而拒絕采用。 那本書結尾時女主角猶豫著是否該把男主人公 從屋頂上推下去。這樣的結尾在1963年太 超前,但放到今天也許太優柔寡斷了。 我在1965年11月完成《可以吃的女 人》,把手稿送到一個對我以前的作品表示興 | 趣的出版商那裡。一開始他回了封信,語氣頗 為肯定,但之後便沒了下文。我當時正忙於準 備博士學位論文答辯,沒有時間顧得上去追問 。但一年半之後我進行了查詢,結果發現出版 商把手稿給弄丟了。那時我的詩歌已獲獎,多 少也算有了點小名氣,因此出版商便約我出去 吃飯。“你這本書我們要出,”他說,但卻避 開了我的眼睛。“你看過了嗎?”我問。“還 沒有,不過我正準備要看呢,”他說。或許這 並不是他第一次純粹出於尷尬的原因而出版的 書。 1969年,在寫成四年之後,《可以吃 的女人》終獲出版,它恰好碰上了北美女權主 義運動的興起。有人立刻聲稱這本書是女權主 義運動的產物。我自己卻以為,與其說它是女 權主義,還不如說它是原女權主義的作品。因 為當我在1965年著手寫作時,根本沒有什 麼婦女解放運動,我並沒有什麼遠見卓識,儘 管我也同當時許多人一樣,鎖起房門,讀過貝 蒂·弗裡頓和西蒙·德·波伏瓦的作品。值得 注意的是,本書女主角所面臨的選擇在全書結 尾與開始時並沒有多大的不同:不是重新選擇 一個前途渺茫的職業,就是結婚嫁人,以此作 為擺脫它的途徑。但這些就是六十年代初期加 拿大婦女的選擇,即使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年輕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