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悶騷男人真假仙 | | | 楔子 | |
楔子 抗議宣言 乖巧不等於沒個性。 結婚不等於絕對幸福。 二十八歲未婚不等於老姑婆。 長那麼大,從來不曾違逆過你們的心意, 但是這次,我實在忍無可忍,不能再忍! 向來乖巧,並不代表我是個沒個性、可以 任人操縱的傀儡。我有思想、有感受,就因為 我已二十八歲,所以適度的關懷我感懷在心, 也儘可能依順聽從,但過度的介入──很抱歉 ,敬謝不敏了。 現今社會,離婚率都要直逼結婚率了,高 唱不婚主義的人比比皆是,為什麼非要我結婚 不可? 結婚證書,並不代表是幸福保證書。就算 我二十八歲又如何?我收入不差、工作穩定, 只要沒有媽媽的相親逼迫,現在的我自得其樂 ,過得自在,沒有任何有力的因素可以讓我願 意冒險去賭上自己的自由。 尤其,那見鬼的、腦滿腸肥的、老鼠眼加 蒜頭鼻配香腸嘴的四十歲歐吉桑是怎樣? 我的相親對象竟會淪落到這種條件?就算 媽媽說對方是個穩重成熟、事業有成的男人又 如何?! | 對啦,他成熟,但四十歲實在是熟過頭了 ;而且他之所以穩「重」,是因為身高才一百 六十幾,體重卻高達八十公斤;加上他的年紀 都這麼大了,有點事業基礎也是應該的,這應 該也算是那仁兄的唯一優點,但──那都不敵 視覺感受的驚恐。 出現這等肥滋滋的怪獸,讓我意識到事情 的嚴重性,我不該再默默忍受,應該嚴正拒絕 。 然而,媽媽似乎對我的意願置若罔聞、視 而不見,竟再三自作主張應允那怪獸的邀約, 甚至還讓他登堂入室等候,分明是對我趕鴨子 上架! 溫暖可愛的家被怪獸入侵了,媽媽還鬼附 身似地猛把我跟人家送作堆,爸爸也悶聲不吭 ,實在令我再也無法忍受,為了捍衛我自己的 幸福,所以── 我走了,不要來找我。 不肖女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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