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莫普拉 | | | 原序 | |
原序 1846年①,當我在諾昂寫《莫普拉》 這部小說時,我記得,我剛剛為夫婦分居進行 了辯護。在此之前,我曾同婚姻的弊端作過鬥 爭,由於沒有充分闡述自己的觀點,也許讓人 以為我低估了婚姻的本質;然而在我看來,婚 姻的道德原則恰恰是美好不過的。 -------- ①原文如此,應為1836年。事實上, 《莫普拉》這部小說由喬治·桑於1835年 夏至1837年春寫成,1837年4月至6 月發表在《兩世界雜誌》上,同年出版單行本 。 對善於思索的人來說,遭遇不幸在某種意 義上也是一件好事。我越了解要斷絕婚姻關係 是何等艱難和痛苦,便越感到婚姻所缺少的正 是公平和幸福的因素,而這對於我們目前的社 會卻是過高的要求,不會引起關注。相反,社 會竭力貶低這種神聖的製度,把它與物質利益 的契約相提並論,通過習俗精神,通過成見, 通過虛偽的懷疑,從四面八方同時圍攻。 就在我為了給自己找點事兒乾乾以消遣消 遣而寫起一部小說的時候,我萌發了描寫結婚 期間與前後的一種專一而又永恒的愛情的念頭 。因此,我讓這部作品的主人公在八十歲高齡 | 時表明他對自己惟一所愛的女子的忠誠。 愛的理想肯定是忠貞不渝。道德和宗教的 信條企圖犧牲這種理想;世俗的雜務擾亂這種 理想;民法的製定往往害得這種理想不能實現 ,或化為泡影;但這兒不是論證的地方。《莫 普拉》沒有由於一味論證而變得累贅;只不過 ,在我寫這部小說的那個時候,我將特別深有 體會的感情歸結為書末莫普拉所說的這句話: “她是我終生所愛的惟一女子;從來沒有別的 女子吸引過我的目光,感受過我的摟抱。” 喬治·桑 1857年6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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