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七天 | | | 序曲 | |
序曲 方可卿從小就知道自己是掃把星轉世。 她老爸嗜賭,家裡像個小型賭場,小時候 她在桌旁看大人打麻將,發現了一個可怖的現 象,那就是不管她站在誰的背後,那人一定輸 錢,屢試不爽。 她把這事當作自己的秘密,怕別人拿她當 怪物看。 父母親各自都有外遇,十二歲那年,她被 老爸帶到那「狐狸精」的窩裡,玩了三天才回 家,結果被老媽吊起來打,說她丟人現眼,老 爸只在一旁抽煙看報,一副沒事人樣。 為什麼老媽不打那真正的「罪魁禍首」? 為什麼夾在其中的她要被當成出氣筒?如果她 有一雙翅膀,她一定飛出這座牢籠。皮帶的鞭 傷十天後才愈合,每次洗澡她都要哭上一次, 從那以後,她就決定自己將來不會孝順父母。 十五歲,她老爸終於中風過世,她在喪禮 上哭得貨真價實,因為喜極而泣。高中畢業, 她老媽覓得良人再嫁,她沒興趣當拖油瓶,也 沒人邀請她做一家人,於是她半工半讀念完了 大學夜校。 既然得不到家庭親情,很自然地,她便往 外尋求。交起朋友重義氣,談起戀愛重感覺, 只要哪兒有溫暖她就往哪兒鑽。 | 交朋友是日久見人心,就算一開始不打不 相識、不吵不了解,最後留下的必是知己。相 較之下,情人反而是她的麻煩製造機,從十七 歲交男朋友至今,從未遇過一個好男人,不是 被腳踏兩條船,就是被愛得發昏發狂,前者傷 害她的愛,後者傷害自己來求得她的愛。 如今,心字已成灰,每次都哭到以為早已 流儘一生的眼淚,以為所有的愛情分子都從她 體內蒸發。然而,十七歲到二十七歲這十年來 ,她還是每次都愛上了,沒有一次幸免。 她不過想找個家,有人疼有人愛,真有那 麼難嗎?當她攤開掌心,那錯綜複雜的感情線 ,寫滿了十字形的歪斜線條,像是注定她永不 超生的愛情。 好友們都曾為她掬一把同情之淚,畢竟世 上要找到像她這麼不幸的人確實也不容易。 十次去Pub會有十一次碰上警察臨檢, 剛領薪水就遭小偷妙手光顧,電腦總被不知名 病毒侵入,三天兩頭又是小車禍一樁,她不撞 人也會有人撞她,發票對了十年沒中過半張, 台北市一半以上的暴露狂她都看過了,信用卡 號被接二連三盜用,甚至遇過房東太太對她「 性騷擾」! 上天似乎有意安排她成為人上人,才會不 斷對她「勞其筋骨、苦其心誌」,不管她多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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