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nba籃板王丹尼斯·羅德曼自傳 | | | 第一章 新的自我——人生沒目標,死了也罷 | | 第一章 新的自我——人生沒目標, 死了也罷 一九九四年四月的某一天夜裡,我坐在我 的小貨車駕駛座上,膝上放著一把步槍,想著 要如何結束我的生命。那是在阿本山球場(A uburnHills)的停車場裡,當我還 是底特律活塞隊球員時,在這同一地點曾親身 經曆過多次偉大的時刻。我坐在車裡,望著無 儘的柏油路以及巨大空蕩的建築物,發現自己 準備也斷此生——如果這親友做表示我能夠擺 脫過去的我。 我已擁有兩枚總冠軍戒指,並且即將連續 兩年取得籃板王的頭銜。我曾經兩度入選全明 星隊以及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員。我在底特 律這個滿是藍領階級的工業城市裡知名度不差 。我是站在前線為部隊擋子彈、給別人開道奪 取榮耀的人物。我樂於扮演這個角色,別人也 喜歡我扮演這個角色。 我擁有每一個人都想要擁有的物質生活: 一棟大房子、一輛法拉利、知名度。我是成功 的典範、是真實生活裡專門為電視製作的特別 節目。我的童年生活艱困、受教育不順、曾經 觸法,還有一段時間裡無家可歸。我是一個出 身於達拉斯橡木崖(OakCliff)國宅 (按:所謂國宅,是貧民窟的婉轉說法)的黑 | 人小孩,大學時期藉由奧克拉荷馬一戶白人農 家之助,讓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面。我的故事 簡直就像小說情節。 表面上看起來我要什麼就有什麼,內心裡 其實除了空虛的靈魂與膝頭的一把步槍外,我 一無所有。 當晚稍早的時候,我曾寫了個紙條給一個 朋友——夏爾登·史帝爾(SheldonS teele),向他述說我當時的心情。我是 先開車到他家,丟下紙條,然後才到球場的。 我記不清楚紙條上面寫些什麼了,只知道 我想要讓他了解,我已無法確定是否要維持目 前的生活步調。那是個私人短箋,不算是遺書 。後來,大家卻說這玩意兒是遺書,其實我坐 下執筆的時候並不是那麼想的。 那晚之後我變得靈台清明,以後也將永遠 如此。 在沒有賽事的時候開車到球場去,對我來 說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,除了一望無際的大停 車場之外,四周什麼都沒有。我有時會在清晨 或者是深夜到這裡來練球。其它的時間則到活 塞隊的重量訓練室練習。 我從來不按照別人的作息表過日子。我想 做什麼的時候,不管幾點照做不誤。除了必要 的約會,我不在乎時間。我也不戴手表,也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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