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事到如今隨便你 | | | 楔子 | |
楔子 月事來了,肚子悶悶的痛。 蜷縮在被窩裡,林可葳蹙著眉,忍不住伸 出手指用指甲刮著身旁熟睡男人的臉。 他還是沉睡著,沒醒;她的手即不由得在 他臉上放平。 「醜男人……」她低喃著,撫著他臉的手 卻十分輕柔。 認識他,是在剛入行的時候,那時,他不 過是個被電視台封殺卻傲氣不減的搖滾歌手; 而她,也只不過是一名小小的化妝師助理。 他其實不帥,相貌平平,一張四方臉,一 個不怎麼挺的鼻,一雙沒有什麼精神的眼睛, 她奇怪這家夥的自信到底哪跑來的,之後一次 在PUB看到在舞台上的他,才曉得他為何如 此自信。 這男人風靡了全場,那一次她才知道什麼 叫做熱血沸騰,也才曉得什麼叫做舞台魅力。 很難想象一把電吉他一支麥克風,竟然就 能讓人改變如此之多;但他就是這樣的男人, 平常沉默寡言教人不知他是害羞還是冷漠,但 一站上台,那渾然天成的狂野、無與倫比的氣 勢,那一舉手一投足,都教人為之迷醉。 打從那一天起,她便知道自己在這人的生 命中,只會是一部分,也只能是一部分。 | 因為在舞台下,他著迷於創作音樂,在舞 台上,他則讓人著迷;無論是哪一部分,她都 無法擁有他的全部,只有在這樣夜深人靜時, 在他躺在她身邊時,她才會覺得他是她的。 她的男人…… 一個在平常生活上少根筋的男人。 她從不說他帥也不說他酷,即使這幾年經 過她的巧手照顧,他那張臉皮已經差堪能看, 當年視他這張普普相貌為畏途的媒體輿大眾也 早拜倒在他的音樂下,將他稱之為搖滾天王大 肆吹捧,說他有多酷、多的、多有魅力。即使 如此,除了很久很久以前她曾說過那麼一次, 這些年,她那沒再說過,反而一天到晚叫他是 醜男人,他也不在乎,每次聽到只是扯扯嘴角 ,她懷疑他到底知不知道她為什麼老愛故意這 麼叫他…… 她的手輕撫過他的額角,然後插入他濃密 的黑發裡,將他的腦袋瓜扳過來些,在他唇邊 印上一吻。 他那麼少根筋,想來一定不知道,搞不好 到現在還以為那是她的劣根性。 真是……教人生氣…… 忍不住咬了他薄唇一口,他終放醒了,習 慣性的回吻著她。 「又睡不著?」雨眼仍未睜,他一手攬著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