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妖嬈舞娘 | | | 序 | |
序 一直很想寫一本類似美國早期西部風騷酒 娘的故事,但因為資料取得不易,只好退而求 其次,把人物、場景拉到古代。 根據野史記載,舞娘存在於中國社會中有 很長一段時間。從秦漢開始,青樓藝妓多擅長 歌舞,以取悅尋歡客,只是人們很少將其獨立 歸類在一般煙花女子之外。 如果按照現在的職業分類,她們就是人人 欽羨的明星嘍。漢代許慎的《說文解字》釋其 為“倡,樂也。”因此倡也稱倡優或俳優,俳 優即歌舞者,可見漢代的青樓女子已和歌舞表 演密不可分。 而香綾特意將舞娘獨立出來,讓她自成一 格,並非為了搞怪,而是希望呈現她不同的風 貌。 事實上,在古中國的社會裡,女人若不幸 得扛起一家生活重擔,出外謀生,最簡易可尋 的打工機會就是風月場所。春秋以後,女樂在 女閭(即書寓、河房的別稱)業中格外走俏, 紅衫翠袖成為士大夫們宴飲尋歡時必備的娛樂 節目,只要長得貌美,又能歌善舞的姑娘,一 日所得幾乎夠尋常百姓半年的開銷。 這和現在明星們的收入倒頗為類似。聽說 某吳姓本土天王主持一集一個小時的綜藝節目 | ,就有幾十萬的收入,香綾就算趴著、彎著、 躺著,賣命的爬格子也跟不上他的一個尾數。 現實生活不能滿足,不如編個故事,自娛 娛人,這是當作者唯一,但也是最佳的發泄管 道。 同理可證,找不到超優質男朋友,乾脆就 自己辦一個?不是啦,男朋友這類生物已是生 活必需品,千萬得多花點心思,捺著性子積極 發掘,一旦相中目標,就該抱著不成功絕不罷 休的決心,如此幸福方能手到擒來(當然,這 幸福沒人能保證會維持多久。) 香綾曾經在一本小說中,看到該作者寫了 這麼一句話——一輩子只愛一個男人或女人, 是不可能也是違反人性的。 我不敢批評這論點有幾分真切,但香綾絕 對相信,現實生活中沒有情聖,你愛得再深、 再濃,對方也不見得能等質等量回饋。 記得一名非洲裔女作家NozipoMa rrie也說過,世上沒有一個男人值得你犧 牲尊嚴,不要將自我犧牲和愛混為一談。 的確,談戀愛是要快樂的、要甜蜜的,婚 姻是要美好、要幸福的,剝除了以上這些要件 ,它就沒有存在的價值。但它還是會讓一個女 人盲目到昏頭轉向,分不清敵我善惡是非,甚 至真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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