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得說愛時必說愛 | | | 序 | |
序 嗯,想來,我真的有好久好久沒寫小說了 ——從花神之後,好像有半年了吧……嗯,好 像還要更久哦……嗬嗬,這種事就不要去算它 了。 近半年來,我大概是被懶神附身了吧。 寫個兩頁,就放它個五、六、七、八天, 然後才想起來啊,我還有東西沒寫。於是又寫 它個兩頁,然後再放個五、六、七、八天…… 其個是——天下一懶無易事啊。 以這般龜爬的速度,終於也讓我寫到了最 後一個句點(嗯,可喜可賀)。 這本書呢,可以算得上是我某本書的延續 ;不過,它其實也是個全新的故事,我自己還 滿喜歡的。 沒什麼波濤起伏、愛恨情仇、情欲交織, 就本質來看呢,就是一對很普通的男女在談戀 愛(嗯,應該是這樣沒錯)。 這本書的書名,被我一改再改、三改四改 ,最後乾脆請朋友幫我起了個順耳的名字,至 於最後書名是什麽,我也不曉得。 不過我相信,再怎麽改,應該也比我自己 取的好。 最近呢,在重看幾本以前看過的書,愈者 愈覺得有意思,愈看是愈喜歡。 | 不見得別人也有相同的感受,不過,我就 是喜歡。 這幾本書,是係列書——陳美琳的「玫瑰 戀曲係列」。 我一直記得這係列書的最後一本「特別待 遇」中,女主角說的一句話—— 「蔥還是不應該種在花盆裡的。」 我也算是個怪人吧?哪句不好記,偏就記 得這句。可是不得不說的是,當我看到這句話 時,我的雙手是顫動的,肚子,當然也是痛的 。 一切,只因為它實在太、太、太有趣了。 還記得,我的一個朋友看到這本書時,在 午夜十二點三十分,以那彷佛即將斷氣、抽搐 不已的聲音轉述這句—— 「蔥……還是……不應該……種……種、 種在花盆裡的。」 之後就聞得,夜半時分,自兩處不同地點 ,傳出一陣陣讓人毛骨悚然的號笑聲 哎,鄰居們,真是苦了你們了。 猶記得,這本書剛出版的那一日,我正躺 在床上,不曉得睡到第幾重天時,電話聲震天 價響,硬是將我給吵了起來。 「陳秋繁,我跟你說,我看到了一本書, 書裡面的女主角和我好像哦!」友人A得急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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