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家有笨狗 | | | 序 | |
序 平凡連亞麗 我寫東西的時候是相當迅速的,可能是因 為能寫的時間不多,只能在有限的時間裡做無 限的想像。 說不上是喜歡打字還是喜歡寫作,我似乎 一直沒找到自己喜歡的東西,我朋友說我是“ 雜工類動物”,每次一有什麼新玩意出來,我 馬上就跑第一個去嘗試,有時候想把重心放在 寫作上,但又覺得人生似乎不只於此,因為我 從不對自己的可能性加以設限。 到現在為止,我還沒寫出一本能讓自己滿 意的作品,有時候想想也覺得對自己有些失望 ,跟著就會不太想寫,對著自己說:會寫的人 那麼多,既然覺得自己寫不好,乾脆去做些自 己拿手的吧! 然後跟著又去自我放逐,中間還曾有一整 年的時間沒寫半個字,但有時若是想到什麼可 以發揮的題材又打了兩句,很多故事就這麼停 停寫寫。 似乎很多人喜歡“SHMILY”那個故 事,記得我剛看到那個小故事時,就想寫一本 從這故事延伸出來的小說,但我原先所想的故 事並不是你們所看到的那樣,原本的安排算是 一個滿有趣的實驗,每一個章節都是男女主角 | 以第一人稱的獨白出現,隔一個章節就換成對 方的想法,就像是一出“輪流發聲”的舞台劇 ,同—個片段在兩個人的心裡都有不一樣的想 法。 不過,一般讀者不太能接受以第一人稱寫 的故事,後來才大幅修改成大家所看到的那樣 ,而這一直都是我心中的小遺憾,我承認也因 此而搖擺不已。 我甚至開始努力的去解釋故事裡的女主角 為什麼會這麼想?男主角為什麼會這麼做?我 只是希望看的人能知道“為什麼”,或許這也 是對自己沒信心所導致的情況,因為我不確定 我寫的讀者是不是能懂?所以我努力解釋著; 即使我明知道人們有時並不聽解釋,但我怎麼 也沒辦法忍下那想解釋的念頭。 也許我沒有什麼雄心壯誌,尤其近來我寫 的故事走向都偏平實,就像我在某一本故事裡 寫著:非要把事情鬨大,愛情才會變得偉大嗎 ? 我並不那麼認為,日常生活中的愛情,通 常偉大的都沒啥好結果,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想 看我寫悲劇吧?(開玩笑的,愛情故事通常不 容許悲劇產生,我也覺得那太過殘忍。) 其實我很清楚我沒辦法引導讀者該喜歡什 麼樣的作品,因為我不認為我有那份能耐,每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