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十見鐘情 | | | 第一章 | |
第一章 張芳笛十四歲生日的時候,奶奶問她要什 麼禮物,她說要一部很帥的腳踏車。 結果她就騎著那部很帥的腳踏車--離家 出走。 她想要去台北找媽媽。 張芳笛的媽媽在芳笛十歲時離婚,現在是 個頗有名氣的廣播主持人。 每天晚上芳笛一定準時打開收音機,然後 聽著媽媽優美柔軟的聲音進入夢鄉。 但芳笛這樣子的行為卻引起全家勃然大怒 ,首先是爸爸。 “為什麼你老是媽媽長媽媽短的,那麼現 在這個個媽媽算什麼?她是混蛋、是白癡羅, 養你、愛你、真正照顧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癡了 ? 芳笛的爸爸離婚後,很快又跟鎮上的女孩 子結婚,對方是個溫柔嫻淑的美麗女子,還替 芳笛添了個小弟弟,這使得芳笛更認為她像另 一個女人生的孩子。 奶奶也說話了。 “鄉下人最好跟鄉下人在一起,像你媽那 種都市人,我們養不起……” 芳笛實在受不了,受不了同一個家分成兩 種人,受不了兩個孩子分成兩個媽媽生,受不 | 了鄉下人和都市人之分,而她最受不了的是, 生活在這種與世隔絕的小地方。 她當下做了決定,如果她是媽媽生的,她 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統,既然他們這麼區分,她 決定要展翅高飛。 台北的媽媽,就像高掛天空的一顆閃亮星 星,她想飛到媽媽的懷抱。 而且她篤定認為只有遙遠的天邊,才有年 輕人的夢想。 其實,她想離開這裡並不突然,早在五年 前父母親協議離婚時,芳笛就有一點認同感, 她不會為媽媽感到傷心,反而為她獲得自由而 感到高興。她慶幸媽媽終於可以離開這裡,不 會再被關在鴿子籠裡。事實也證明,離開後的 媽媽,才能繼續發展她的事業,同時擁有現在 傲人的成就。 所以她認為媽媽是幸福的,她認為能做自 己喜歡事情的人最幸福,認為媽媽不必為了爸 爸或她而剪斷自已高飛的翅膀。 因為如此,芳笛從不在意她五年之中從未 回來看過自己。 媽媽找到人生的方向,媽媽尋到了夢想, 不必在意別人的想法,不必再接受爸爸或奶奶 的冷嘲熱諷,更不必在乎周圍的人異樣的眼光 。她是正確的,若換作自己,也絕不會再回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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