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六月一日同居 | | | 序 | |
序 現在男女同居已不再是新聞,大學生校外 租房同居也不是什麼新鮮事,反正社會風氣越 來越開放了嘛,大家都不會像以前那樣大驚小 怪了,然而,對“同居”卻仍是褒貶不一,有 人對同居持肯定態度,有人則不讚成同居。 什麼是同居呢? 同居的定義是什麼?有時候很難準確的下 一個定義耶,例如說人們生活在一起,並沒有 發生性關係,那是不是算同居? 有些男女偶爾會每星期同住一、兩個晚上 ,並有親密關係,那算不算是同居? 在詞典上是這樣解釋的:1。同在一處居 住;2。l指夫妻共同生活。 研究傳統婚姻的專家對“同居”的定義: 1。為了一定時期的快樂的行為;2。試臥婚 ;3。不履行法律的形式的事實婚姻。 在我的定義而言,同居是一對沒結婚、有 穩定愛情的男女,固定住在一起“有親密關係 ,在經濟上互相資助,雖然決定不要有孩子, 卻很可能以為懷孕;所以得到以下的公式—— 愛情+性+錢+意外懷孕=同居。 那麼,同居好或不好呢? 這個嘛,更加難以定義了,全依個人的看 法及對同居的態度。 | 有人反對同居,是因為他們認為……反正 不同居,就不會發生什麼問題,咱們就先別討 論了。 那麼,如果你同意同居,是為什麼同意呢 ? 有人對同居持肯定態度,是因為他們認為 :同居是結婚的“前哨站”,是為婚姻找尋出 更自由的出路,是婚姻的“試金石”,這是所 謂的試婚。 試婚是否能讓你順利進入婚姻?讓他為你 戴上TIFFANY,那真的……真的很難保 證,對女人而言,同居試婚就是要步上紅地毯 的前奏,對往後充滿了期待;但對男人而言, 既然是試婚,當然試了不滿意就不要了,好比 去試鞋子,不見得每試一雙就買一雙。 根據美國一項對兩千一百五十個男人的研 究報告顯示,曾與女人同居的男人之中,只有 三分之一的人,後來有和那個同居的女人結婚 ,也就是說,三分之二的同居關係並沒有定向 婚姻。 有人對同居持肯定態度,是因為他們認為 ;結婚證書也不會給人帶來安全感,兩個人有 緣分就在一起,沒有緣分了,兩人也就分手了 ;有人害怕生活陷入一種既定的模式,買菜、 做飯、睡覺、做家事、帶孩子,同居比較沒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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