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| | | 楔子 | |
楔子 我是一個說故事的人。 什麼叫故事?就是一點點的真實、一點點 讀者想看的、再加上一點點作者的期望值,所 組合成的東西。 所以嚴格來說,我並不是一個稱職的文字 敘述者,上述的幾點,我都沒做到。一直以來 ,我總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,加入太多私人的 想法、私人的情緒,失去一個客觀的、說故事 人的立場。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,最最嚴重的是, 寫別人的故事容易,但是真正要下筆去寫自己 、以及身邊的人的故事,那才是最難的。 在寫這個故事之前,我很掙紮。 真的要把自己赤裸裸地攤開在讀者面前嗎 ?那還有什麼神秘感可言?讀者會幻滅吧? 所以在“掙紮”了許久後……[極棒的拖 稿理由吧,]趁期未考剛結束,腦袋還沒完全 恢複正常前,一團混亂地下筆了。否則在我恢 複理智,或者看到成績單時,我想我會沮喪到 無力思考任何事情的…… 喂,那個你!不要再左顧右盼了,這不是 序文,你已經進入故事了,相信我,翻開下一 頁吧! 這個故事,要先從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我 | 突然想不開,決定重拾書本開始。 但是我還年輕,不想這麼早有生命的危險 ,而老天爺那陣子又剛好在閉目養神,不太有 天理地讓我懵到了一所學校。 什麼?問我考上哪一所學校,對不起,我 不打算讓你知道。 什麼什麼?同我幾年級?對不起,我還是 不打算讓你知道。 什麼什麼什麼?你問我什麼都不講,那還 有什麼可以說的?有啊,當然有,我不是說要 告訴你這個故事了嗎? 這個故事,開始於我身上某個“魔咒”- -關於科學所無法解釋的異象,我通常將它統 稱為魔咒。 我很會跌倒。 不曉得為什麼,平平路讓我走,我就是有 本事跌倒。這不是小說劇情,而是真真確確、 血血淋淋的事實,尤其初到陌生地方,十之八 九都會“到此一跌,以資紀念”。只不過小說 中可愛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時,都有男主角適 時出面化解危機,做為一段浪漫邂逅的開始, 而我,跌了N次,從沒人成功英雄救美過,唯 一的附帶效果,是跑中醫診所像跑自家廚房。 接下來,是不是又有人要問我,魔咒和這 個故事有什麼關係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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