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印度之歌 | | | 印度之歌 | |
印度之歌 作者:杜拉斯 《印度之歌》係應倫敦國家劇院經理彼得 ·豪之請,寫於一九七二年八月。 人物表 安娜一瑪麗·斯特雷泰爾 女乞丐 米歇爾·理查遜 使館青年隨員(無名姓) 斯特雷泰爾家的客人(無名姓) 喬治·克拉文 法國駐拉合爾副領事(無名姓) 仆人甲 仆人乙 男群眾十人 女群眾十人 女聲2 男聲2 概述 首先,本劇中出現的印度的城市、河流、 行政區域及海域等的名稱都具有一種音樂感。 《印度之歌》中,凡舉地理的、人文的、 政治的等情節,均屬虛構。 因此,切勿認真地坐上汽車用一個下午的 時間、從加爾各答奔向恒河口以看個究竟,當 | 然,也用不著為此去尼泊爾。 同樣,“威爾士親王”旅館,並不在德爾 塔的一個島上,而是在科倫坡。 也是同樣,印度的行政首府是新德裡,而 不是加爾各答。 如此等等。 本故事中出場的人物,均係從一本名叫《 副領事》的書中移植過來,並把他們安排在一 些新的地方。因此,無須再讓他們回到原書中 去對號入座,也不應當認為,讀《印度之歌》 乃是讀從《副領事》一書改寫成的電影或戲劇 劇本。即使那書中某些大致情節,被本劇所采 用,但在故事的處理上,本書也換了方式和視 角。 實際上,《印度之歌》乃是《恒河女子》 故事的延續,如果《恒河女子》不誕生,《印 度之歌》也便不會出現。 9祿說,《印度之歌》深入和揭示的是《 副領事》一書並沒有觸及的一個領域,卻也不 是寫這個劇本的充分理由。 之所以寫這個劇本,乃是為了探索《恒河 女子》所揭示和探索的那種“手段”,即把聲 音用於故事的敘述。這種新手法,可以把往日 的故事從忘卻中重新技出,以便為另一些記憶 所支配,而不是受作者的記憶所支配。這些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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